北京房山一村民鄭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采建筑用砂,造成環(huán)境資源破壞。8月5日上午,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市房山區(qū)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采礦罪判處被告人鄭某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