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記者從天津市和平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接到一起標的額達3.1億元的金融借款糾紛案件,綜合考慮案件情況后,將該案委派至天津市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中心(以下稱“天津金調中心”)進行訴前調解。后經天津金調中心多方調解,最終成功化解該糾紛,天津市和平法院對調解協(xié)議進行了司法確認。這也是該院與天津金調中心建立訴調對接工作機制以來成功調解的標的額最大的一起金融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