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防驗收備案報送資料:
報驗建筑工程項目應提供以下資料:
1、《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請表》;
2、原《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3、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的設計變更,會議紀要等文件;
4、工程竣工圖紙;
5、各類消防產品的有關資料和購銷合同復印件;
6、各消防工程施工單位的有關資料和施工合同復印件;
7、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有關檢測報告);
8、《建筑工程自動消防設施技術檢測委托書》和有關消防設施的調試、檢測報告;
9、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自檢報告;
10、有具備消防設施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消防設施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