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金額,一般按照金額10%加成計算,加成比例不得超過30%;國內(nèi)水路、陸路貨物運輸可按金額或金額加運費投保。
2.運輸工具,如是輪船運輸,應寫明船名,需轉(zhuǎn)運的也要寫明確;如是火車、汽車或航空運輸?shù)?,僅寫明火車、汽車牌號或空運(或航班號)即可。聯(lián)運的寫明聯(lián)運方式。
3.開航日期,有確切日期,要填寫具體日期;無確切日期則填上約于X月X日。
4.提單或運單號碼,航程或路程應按實際填寫。
5.承保險別,要將需要投保的險別明確填寫清楚,如有附加險別或與保險人有其他特別約定的也要在此欄注明。
6.貨運險投保日期,應在船舶開航或運輸工具開行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