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運提貨的一些常識
貨物運至到達站后,除另有約定外,承運人或其他代理人用電話或用書面兩種形式向收貨人發(fā) 出到貨通知,急件貨物的到貨通知應當在貨物到達后兩小時內發(fā)出,普通貨物應當在24小時內發(fā)出。
動物、鮮活易腐物品及其它指定日期和航班運輸?shù)呢浳?,托運人應當負責通知收貨人在到達站 機場等候提取。
收貨人憑到貨通知單和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提貨。如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出 具單位介紹信或其它有效證明時,收貨人應予提供。
收貨人提取貨物時,若對貨物外包裝狀態(tài)和重量有異議,應當場提出查驗或重新過磅核對,否 則,視為完好交付。
收貨人提取國際貨物時,應在提貨前自行或委托代理人辦妥海關,檢疫等項手續(xù),并付清有關 費用(如到付運費)。
普通貨物自發(fā)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免費保管三天,逾期提取,機場貨運部門按規(guī)定核收保管 費。
收費標準:普通貨物每日每10公斤收取保管費2.00元。不滿按計算,重量不足10公斤 按10公斤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