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期限:建筑消防設計、建筑內(nèi)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審批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一般工程應在10個工作日之內(nèi),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在20個工作日內(nèi)核發(fā)《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nèi)發(fā)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算起。
消防工程是一門綜合性的學科,涉及與諸多學科的相互交叉、滲透、融合,它不僅涉及物理學、化學、數(shù)學、機械、電子、建筑、信息、心理、生理等多種自然科學學科,還涉及法學、經(jīng)濟學、哲學、管理學、教育學、災害學等等眾多社會人文科學學科。
申報改建工程(含室內(nèi)裝修、用途變更)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jīng)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二)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jīng)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
(三)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屬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產(chǎn)權證明等建筑物合法證明材料。
滅火器一經(jīng)開啟必須進行再充裝。再充裝應由經(jīng)過訓練的專人按制造廠的規(guī)定要求和方法進行,不得隨便更換滅火劑的品種和重量,充裝后的滅火器,應進密性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