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是工業(yè)搬運車輛,是指對成件托盤貨物進行裝卸、堆垛和短距離運輸作業(yè)的各種輪式搬運車輛。國際標準化組織ISO/TC110稱為工業(yè)車輛。常用于倉儲大型物件的運輸,通常使用燃油機或者電池驅動。
叉車的技術參數(shù)是用來表明叉車的結構特征和工作性能的。主要技術參數(shù)有:額定起重量、載荷中心距、起升高度、門架傾角、行駛速度、小轉彎半徑、小離地間隙以及軸距、輪距等。
額定起重量:叉車的額定起重量是指貨物重心至貨叉前壁的距離不大于載荷中心距時,允許起升的貨物的重量,以 T(噸)表示。當貨叉上的貨物重心超出了規(guī)定的載荷中心距時,由于叉車縱向穩(wěn)定性的限制,起重量應相應減小。
載荷中心距:載荷中心距是指在貨叉上放置標準的貨物時,其重心到貨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離T,以mm(毫米)表示。對于1T到4T叉車規(guī)定載荷中心距為500mm。
起升高度:起升高度是指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叉車滿載,貨物升至位置時,貨叉水平段的上表面離叉車所在的水平地面的垂直距離。
門架傾角:門架傾角是指無載的叉車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門架相對其垂直位置向前或向后的傾角。前傾角的作用是為了便于叉取和卸放貨物;后傾角的作用是當叉車帶貨運行時,預防貨物從貨叉上滑落。一般叉車前傾角為3°~6°,后傾角為10°~12°。
1. 額定起重量:指貨叉上的貨物重心位于規(guī)定的載荷中心距上時,叉車應能舉升的重量。(單位kg)
2. 載荷中心距:指貨物重心到貨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規(guī)定距離。
國家規(guī)定:Q(代表載重量)5 ≤ Q ≤ 10時為600mm;12 ≤ Q ≤18時為900mm;20 ≤ Q ≤42時為1250mm。
3. 起升高度:指叉車位于水平堅實地面,門架垂直放置且承受有額定起重量貨物時,貨叉所能起升的高度---貨叉上平面至地面的垂直距離。
4. 自由起升高度:指在門架高度不變的情況下,貨叉能離地的高度。
5. 小轉彎半徑:指將叉車的轉向輪轉至極限位置,并以穩(wěn)定速度做轉彎運動時,其瞬時中心距車體外側的距離。
6. 門架傾角:指無載叉車門架能從其垂直位向前或向后傾斜擺動的角度。
7. 軸距:前橋中心到后橋中心的垂直距離 。
在選型和確定配置時,要向叉車供應商詳細描述工況,并實地勘察,以確保選購的叉車完全符合企業(yè)的需要。即使完成以上步驟的分析,仍然可能有幾種車型同時都能滿足上述要求。此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① 不同的車型,工作效率不同,那么需要的叉車數(shù)量、司機數(shù)量也不同,會導致一系列成本發(fā)生變化,詳見本文中性能評判部分關于成本的論述。
② 如果叉車在倉庫內(nèi)作業(yè),不同車型所需的通道寬度不同,提升能力也有差異,由此會帶來倉庫布局的變化,如貨物存儲量的變化。
③ 車型及其數(shù)量的變化,會對車隊管理等諸多方面產(chǎn)生影響。
④ 不同車型的市場保有量不同,其售后保障能力也不同,例如:低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和高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同屬窄通道叉車系列,都可以在很窄的通道內(nèi) (1.5~2.0米)完成堆垛、取貨。但是前者駕駛室不能提升,因而操作視野較差,工作效率較低。由于后者能完全覆蓋前者的功能,而且性能更出眾,因此在歐洲后者的市場銷量比前者超出4~5倍,在中國則達到6倍以上。因此大部分供應商都側重發(fā)展高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而低位駕駛三向堆垛叉車只是用在小噸位、提升高度低(一般在6米以內(nèi))的工況下。在市場銷量很少時,其售后服務的工程師數(shù)量、工程師經(jīng)驗、配件庫存水平等服務能力就會相對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