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墻施工工法適用范圍
本工法適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非抗震及抗震設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隱框玻璃幕墻、半隱框玻璃幕墻、明框玻璃幕墻、全玻璃幕墻及點支承玻璃幕墻工程。
工程施工應以設計圖紙與有關施工及質(zhì)量驗收規(guī)范為依據(jù)。
玻璃幕墻應選用耐氣候性的材料。金屬材料和金屬零配件除不銹鋼及耐候鋼外,鋼材應進行表面熱浸鍍鋅處理、無機富鋅涂料處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鋁合金材料應進行表面陽極氧化、電泳涂漆、粉末噴涂或氟碳漆噴涂處理。
玻璃幕墻材料宜采用不燃性材料或難燃性材料;防火密封構造應采用防火密封材料。
隱框和半隱框玻璃幕墻,其玻璃與鋁型材的粘結必須采用中性硅酮結構密封膠;全玻幕墻和點支承幕墻采用鍍膜玻璃時,不應采用酸性硅酮結構密封膠粘結。
硅酮結構密封膠和硅酮建筑密封膠必須在有效期內(nèi)使用。
玻璃安裝
⑴ 安裝前應將鐵件或鋼架、立柱、避雷、保溫、防銹全部檢查一遍,合格后再將相應規(guī)格的面材搬入就位,然后自上而下進行安裝;
⑵ 安裝過程中用拉線控制相鄰玻璃面的平整度和板縫的水平、垂直度,用木板模塊控制縫的寬度;
⑶ 安裝時,應先就位,臨時固定,然后拉線調(diào)整;
⑷ 安裝過程中,如縫寬有誤差,應均分在每條膠縫中,防止誤差積累在某一條縫中或某一塊面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