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債券和長期票據(jù)、短期票據(jù)。債權人可以是個人、銀行或諸如退休基金和保險公司等機構,它們借出資金是因為相信債務人將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 債務工具有確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債務工具的購買者均有不需馬上使用的資金,希望在自己動用這些資金之前,能夠賺取利息。利息是對債權人在一段確定的時間內不使用這些資金的一種報酬。
反間計討債兵法
“反間計討債兵法”的精要出處在于充分利用債務方的線人--信息渠道施展“反間計”,示假隱真,麻痹對方,引誘債務人上當。運用“反讓計”可以厚賂誘之,反為我用;也可佯為不覺,示以偽情而縱之,而背地里精心策劃,積極行動,直到實現(xiàn)債權。
死地求存討債兵法
避實擊虛討債兵法是舍難求易,而死地求存討債兵法則是以硬碰硬,專挑硬骨頭吃的一種討債辦法。死地求存討債兵法是債權人被逼無奈時采取非常手段,與債務方真刀實槍地干,賃借法院制執(zhí)行的手段讓債務人乖乖地還債。總之,“死地求存討債兵法”是債權人用盡的辦法無濟于事,山窮水盡的時候,只好訴諸法律,與債務人對簿公堂。法院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如果債權方證據(jù)確鑿,理由充分,債權方采取此方法大多能取得滿意效果,順利追回所有債務。
優(yōu)先受償權法
按我國擔保法的規(guī)定,債務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動產抵押或質押,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以抵押或質押的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中的義務人,不支付保管費、加工費或運輸費用的,權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運輸?shù)呢斘?,拍賣或變賣優(yōu)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