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桿及其主要構件基礎的型式和尺寸應根據(jù)燈塔安裝處的地震烈度、風荷載強度、地質條件及用戶提出的具體要求確定,應按照要求提供具體安裝圖樣及必要的施工要求(具體應包含:基礎混凝土強度不得低于C20;基礎頂部應預埋M24地腳螺栓,螺栓露出基礎高度應不小于100mm,螺栓的預埋位置偏差不得大于±2mm;引入電纜預埋鋼管的位置及規(guī)格等)。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的室外控制開關箱應采用不銹鋼箱體,并對其表面作噴塑處理。
立桿采用 Φ159×6直縫鋼管;立桿與橫支臂的連接端頭(0.2m)采用Φ89×4.5直縫鋼管,焊接加強板(δ10鋼板) 保護;立桿與基礎采用法蘭盤加預埋螺栓連接,焊接加強板(δ10鋼板) 保護;橫支臂與立桿端頭連接方式采用法蘭盤連接,并進行焊接加強板(δ10鋼板) 保護;立桿的中心軸線距橫支臂靠路中心一側端頭的間距為5m。橫支臂采用Φ89×4.5直縫鋼管;且橫支臂中間均勻焊接立管3根,采用Φ60×4.5鋼管。
交通指揮燈是非裔美國人加萊特摩根在1923年發(fā)明的。此前,鐵路交通已經(jīng)使用自動轉換的燈光信號有一段時間了。但是由于火車是按固定的時刻表以單列方式運行的,而且火車要停下來不是很容易,因此鐵路上使用的信號只有一種命令:通行。公路交通的紅綠燈則不一樣,它的職責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告訴汽車司機把車輛停下來。
開車的人誰也不愿意看到停車信號。美國夏威夷大學心理學家詹姆斯指出,人有一種將剎車和油門與自尊相互聯(lián)系的傾向。他說:駕車者看到黃燈亮時,心里便暗暗作好加速的準備。如果此時紅燈亮了,馬上就會產生一種失望的感覺。他把交叉路口稱作“心理動力區(qū)”。如果他的理論成立的話,這個區(qū)域在佛羅伊德心理學理論中應該是屬于超我(supere go)而非本能(id)的范疇。
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無圖案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機動車通行。
非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內有自行車圖案的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非機動車通行。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
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光線穿透力強,可視距離遠,可滿足各種惡劣氣候條件,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fā)生;自帶光源,照顧所有交通主體;低能耗、率、方便;能源應用廣泛,維護簡單。 過去的很多年里,因為電力能源與發(fā)光技術的缺陷,交通標志設施均以應用光線定向回歸逆反射材料(俗稱反光膜材料)技術為主。反光材料制造的交通標志設施是在有光源照射的條件下被動反光,起到視覺識別的作用,而在沒有光源主體照射的情況下,夜間沒有任何識別作用。在雨、霧等惡劣天氣條件下,視覺識別的距離取決于光源主體的照射亮度,嚴重影響著車輛行人的方向和情況識別。
據(jù)調查40%的交通事故與“遠光燈”有關,常規(guī)(被動)反光標識牌必須使用遠光燈,才能看清標識牌內容,而當遠光燈發(fā)出的強光照到對面駕駛員或者行人的眼睛會產生眩光,使眼前瞬間一片漆黑,反應時間及剎車距離增加近一倍。而主動發(fā)光標志可降低駕駛員遠光使用頻率,有效地減少因遠光引發(fā)的各類交通事故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