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指揮燈是非裔美國人加萊特摩根在1923年發(fā)明的。此前,鐵路交通已經(jīng)使用自動轉(zhuǎn)換的燈光信號有一段時間了。但是由于火車是按固定的時刻表以單列方式運行的,而且火車要停下來不是很容易,因此鐵路上使用的信號只有一種命令:通行。公路交通的紅綠燈則不一樣,它的職責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告訴汽車司機把車輛停下來。
交通信號燈是指揮交通運行的信號燈,一般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方向指示指示燈(箭頭信號燈)、車道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在十字路口,四面都懸掛著紅、黃、綠、三色交通信號燈,它是不出聲的“交通警察”。紅綠燈是國際統(tǒng)一的交通信號燈。紅燈是停止信號,綠燈是通行信號。交叉路口,幾個方向來的車都匯集在這兒,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彎,到底讓誰先走,這就是要聽從紅綠燈指揮。紅燈亮,禁止直行或左轉(zhuǎn)彎,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zhuǎn)彎;綠燈亮,準許車輛直行或轉(zhuǎn)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nèi),已經(jīng)繼續(xù)通行;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注意。
爆閃燈的主體是氙氣放電管。這種暴閃燈通常采用一體化主機,電源需要單獨接在電瓶上,有獨立的開關和頻閃控制器,一般環(huán)境下是兩個燈來回頻閃。一體化主機的暴閃燈可安裝在車子的中網(wǎng)內(nèi),位置比較隱蔽而且不易被發(fā)現(xiàn)。還有一些亮度和頻閃比較弱的LED暴閃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