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chuàng)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exclusive right)。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chuàng)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chuàng)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于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知識產權出資需要經過評估,評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商標注冊證,與無形資產出資有關的轉讓合同,交接證明等。
(2)填寫無形資產出資驗證清單。要求填寫的名稱,有效狀況,作價等內容符合合同,協(xié)議,章程,由企業(yè)簽名或驗收簽章,獲得各投資者認同,并在清單上簽名。
(3)無形資產應辦理過戶手續(xù)(知識產權辦理產權轉讓登記手續(xù);非專利技術簽定技術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辦理變更土地登記手續(xù))但在驗資時尚未辦妥的,填寫出資財產移交表,由擬設立企業(yè)及其出資者簽署,并承諾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妥有關財產權轉移手續(xù);交付方式,交付地點合同,協(xié)議,章程中有規(guī)定的,應與合同,協(xié)議,章程相符:“接收方簽章”欄,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4)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目的,評估范圍與對象,評估基準日,評估假設等有關限定條件滿足驗資要求的評估報告和出資各方對評估資產價值的確認文件。
(5)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刪去了舊款關于知識產權出資比例的要求,意味著企業(yè)可以用知識產權出資。
(6)以專利權出資的,如專利權人為全民所有制單位,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批文;以商標權出資,提供商標主管部門批文;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的,提供國家或省級科技管理部門審查認定文件。
商標權
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申請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是用以區(qū)別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yè)性標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中國商標權的獲得必須履行商標注冊程序,而且實行申請在先原則。商標是產業(yè)活動中的一種識別標志,所以商標權的作用主要在于維護產業(yè)活動中的秩序,與專利權的不同作用主要在于促進產業(yè)的發(fā)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