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香港刊號,實際有兩種指向,一種是我們常見的ISSN,這是國際刊號的代號,另外一種就是香港本地的出版許可,也叫香港本地刊注冊,實際上本地刊注冊并沒有號碼,而且是只有香港政府批件,批件上面有檔案編號,審批以后可以在香港政府網(wǎng)站查詢,需要按期備案并按年續(xù)費,下面介紹一下本地刊的具體情況:
一、香港本地報刊登記注冊介紹 (香港地區(qū)刊物出版許可)
根據(jù)本地報刊注冊條例,香港出版發(fā)行的每份本地報刊都必須向香港負責本地報刊登記管理處的注冊主任/副主任注冊。
本地報刊是指在香港印刷或制作的報刊。報刊是指公眾可得到的任何報章或其它刊物及其增刊,而該報章或其它刊物及其增刊:
1、 載有新聞﹑消息﹑事件,或載有任何與該等新聞﹑消息或事件有關或與公眾所關注的任何其它事宜有關的按語﹑論述或評論;
2、 是為銷售或免費分發(fā)而印刷或制作,并以定期或分輯或分期的方式每相隔不超過6個月出版一次;
3、 內容并非于附表所指明的任何一個或多個項目;
4、 刊物注冊有效期為一年,由注冊日期起計。注冊期滿后須續(xù)期;
5、 請在每期報紙/期刊(包括任何副刊)出版日期起計兩日內,將該刊物一份交付報刊注冊組,該份刊物須由承印人或 出版人簽署,并須戴有簽署人的全名及地址,并印于書的頭或后一頁。由此產(chǎn)生的快遞費由出版者自己承擔;
6、 如任何本地報刊??B續(xù)為期多于6個月,該本地報刊的注冊當作已經(jīng)失效。
二、注冊須知
1、報刊若超過一名編輯,「編輯」一詞應指主編,亦包括任何擔任主編或執(zhí)行一般主編職務的人士。至于「編輯」一項,應填上與該名人士有關的資料。(如果編輯是非香港人士需持有可來香港的有效護照);
2、除了「編輯」一項必須填報一名人士的數(shù)據(jù)外,「東主,、出版人或承印人」一項,可填上公司或其它法團數(shù)據(jù)。若填報一間公司或其它法團,有關公司應指明一名人士,代表該公司按照《本地報刊注冊條例》進行登記,該名授權人士的個人數(shù)據(jù),包 括姓名、身分證號碼和簽署以及公司的印章,應填報在表格的適當位置。
三、注冊所需材料
1、提供香港公司的全套資料的掃描件,包括:CR,BR,NC1文件(帶交費小票),如果不是新公司,同時要提供周年申報表掃描件(帶交費小票),此香港公司需要用股東護照注冊,若用身份證注冊的公司我們可協(xié)助將注冊文件修改為護照;
2、提供公司股東護照掃描件(含簽名頁);
3、印章原件(小圓章或長條章均可);
4、簽署香港本地報刊注冊表格及授權書;
5、簽署香港本地報刊注冊協(xié)議書。
注:公司商業(yè)登記證業(yè)務性質里必須包含“印刷”兩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