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式托盤分為固定式和可卸式兩種,其基本結構是托盤的4個角有鋼制立柱,柱子上端可用橫梁連結,形成框架型。柱式托盤的主要作用,一是利用立柱支撐重量物,往高疊放;二是可防止托盤上放置的貨物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發(fā)生塌垛現(xiàn)象。
輪式托盤與柱式托盤和箱式托盤相比,多了下部的小型輪子。因而,輪式托盤顯示出能短距離移動、自行搬運或滾上滾下式的裝卸等優(yōu)勢,用途廣泛,適用性強。
條 倉庫應防衛(wèi)嚴密慎防盜竊。
第二條 非材料保管人員不得任意進入料庫,材料保管人員應負制止之責,否則照章懲處。
第三條 倉庫內及其附近應置消防設備,并于適當位置設置消防器材配置圖,以策。
第四條 料庫應具備經標準局檢定合格的度量衡量器具,并應隨時校正妥善保管,以免發(fā)生收發(fā)料的差異度量衡器具至少每年須做一次總校正。
第五條 各項材料應按類別排列整齊,以“料位卡”標明材料名稱及編號并繪制各類材料存放位置圖。
第六條 易爆易燃的危險性材料應與其他材料隔離保管,并于明顯處標示“嚴禁煙火”并辦妥保險。
第七條 未經驗辦及驗辦中的材料應與收料后的材料分別存放。
第八條 重要材料應特別儲存,并予加鎖。
第九條 未按規(guī)定辦妥領料手續(xù)不得發(fā)料,易變質材料應以“先進先出”方式發(fā)料。
第十條 材料保管部門應憑材料收發(fā)單據輸材料收發(fā)作業(yè)并記錄于“材料收發(fā)記錄表”。
木托盤應盡量輕放,防止落地時受力不均勻,發(fā)作損壞??墒?,在實踐的運用中,輕放是不合實踐的。這就需求對木托盤自身的抗沖擊性需求很高。添加木托盤質料的耐性。
木托盤應盡量防止陽光暴曬,避免導致老化,縮短運用壽數(shù)。可是,跟著木托盤質料的不斷創(chuàng)新,新式的共聚聚丙烯木托盤逐步適用于各種室外環(huán)境下運用。長時間的室外運用也不易老化、變形。
木托盤在合作貨架運用的時分,應注重托盤的額外貨架載,禁止超載運用。尤其是在合作貫通式立體貨架運用時,對托盤的跨度需求較高。必要時,需求依據運用情形,在托盤的底部添加鋼管,來添加托盤的貨架載。
箱式托盤是四面有側板的托盤,有的箱體上有頂板,有的沒有頂板。箱式托盤的箱板有固定
式、折疊式、可卸下式三種。箱式托盤的四周欄板有板式、柵式和網式,四周欄板為柵欄式的箱式托盤也稱籠式托盤或倉庫籠。箱式托盤防護能力強,可防止塌垛和貨損;可裝載異型不能穩(wěn)定堆碼的貨物,應用范圍廣。
箱式托盤根據材料分為:箱式塑料托盤、箱式木質托盤、箱式鋼制托盤,日常使用的主要是箱式塑料托盤。
箱式托盤是在平托盤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多用于散件或散狀物料的集裝,金屬箱式托盤還用于熱加工車間集裝熱料。一般下部可叉裝,上部可吊裝,并可進行碼垛(一般為四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