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者所擁有的受保護的獨享權益,是專利權人一種無形的財產,它又有怎樣的形式可以快速變現(xiàn)為專利權人謀取無上的利益呢?
專利能賺錢,這是一個毋庸置疑的結論。專利,作為一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者所擁有的受保護的獨享權益,是人一種無形的財產,它又有怎樣的形式可以快速變現(xiàn)為專利權人謀取無上的利益呢?
專利,常見的類型有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是政府機關或者若干國家的區(qū)域性組織根據(jù)申請而頒發(fā)的一種文件,文件內展示了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內容,所記載的專利權人擁有該項專利的所有權。對于專利權人,所持有的專利所有權便是其走向發(fā)財致富的康莊大道。專利權人,又如何正確使用專利來賺錢呢?
專利創(chuàng)業(yè)
用專利來創(chuàng)業(yè),是利用專業(yè)賺錢的上上策,同時具備非常高的風險。在當今時代,小到不知名的軟件公司,大到全球聞名的科技公司,它們都不離開專利一詞。只有當企業(yè)自身擁有強大的專利庫時,強大的、企業(yè)軟硬實力,才能促進企業(yè)在眾多同行中凸顯,占據(jù)更大的市場比率,累計更多的消費者群。當然,用專利創(chuàng)業(yè)往往離不開三大要素,分別是保護完善的專利群、互補的運營團隊、充裕的資金支持。
專利許可
專利許可,是指專利權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區(qū)、一定方式實施所擁有的專利,授權給他人并收取許可費用的一種做法。在全球,*為出名的專利許可“狂”收費的例子是美國高通。美國高通,是一家屹立于全球通信領域的巨頭企業(yè),多年來以高質量的手機基帶芯片聞名天下。而高通在大力推動自身企業(yè)發(fā)展的同時,一邊瘋狂研發(fā)技術并申請相應專利,導致了全球許多手機廠商在生產手機時繞不開美國高通“專利”這個大坑,往往是要向其支付高昂的專利許可費方可繼續(xù)生產手機。而專利許可,同時又分為許多種方式:
1,獨占許可。專利權許可給許可方使用后,只能被許可方單邊使用,包括專利權人都不能再使用專利記載的技術;
2,排他許可。在限定的時間、地域內專利權人授權許可方使用該項專利,此時專利可供專利權人、許可方共同使用,但排斥第三方使用;
3,普通許可。是非獨占性的許可方式,專利權人自身使用專利的同時,可以同時許可給多個用戶,屬于共同使用的情況;
4,交叉許可。是互惠許可、相互許可、互換許可的方式,一般之兩個或兩個以上專利權人在自愿的情況下將自身專利許可給他人作為交換專利,一般不需付費,可根據(jù)自身情況而定;
5,強制許可。專利權被政府征用,以一定的價格支付專利許可費用。
專利轉讓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在自愿的情況下,將自身擁有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受讓方,由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款。通過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的原專利權人,將不再擁有該項專利的權益,屬于“買斷”的交易模式。
技術入股
技術入股,是實現(xiàn)專利無形資產*直接的一種方式。專利權人可通過其專利技術成果作為出資的方式,入股到某家企業(yè),使自身擁有相應的股東地位,但相應的專利技術將歸屬企業(yè)所有。
專利質押
專利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擁有的專利權作為擔保其債務的履行,此時專利權人可暫時得到資金上的救援。但只有專利權人無法履行債務的情況下,質權人才有權通過許可、轉讓等方式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