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挖掘機工作前,應檢查油路和傳動系統(tǒng)是否良好,操縱桿應置于空擋位置;工作時應處于水平位置,并將行走機構制動,工作范圍內(nèi)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機回轉及行走時,應待鏟斗離開地面,并使用慢速運轉。往汽車上裝土時,應待汽車停穩(wěn),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并應先鳴號,后卸土。鏟斗應盡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車。挖掘機停止作業(yè),應放在穩(wěn)固地點,鏟斗應落地,放盡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挖掘機轉移工地時,應使用平板拖車。2.推土機啟動前,應先檢查油路及運轉機構是否正常,操縱桿是否置于空擋位置。作業(yè)時,應將工作范圍內(nèi)的障礙物先予清掉,非工作人員應遠離作業(yè)區(qū),先鳴號,后作業(yè)。推土機上下坡應用低速行駛,上坡不得換擋,坡度不應超過25°,下坡不得脫擋滑行,坡度不應超過35°。在橫坡上行駛時,橫坡坡度不得超過10°,并不得在陡坡上轉彎。填溝渠或駛近邊坡時,推鏟不得超出邊坡邊緣,并換好倒車擋后方可提升推鏟進行倒車。多臺推土機在同一作業(yè)區(qū)推土時,前后相距應大于8m,左右相距應大于1.5m。停車作業(yè),推土機應停放在平坦穩(wěn)固的地方,放凈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推土機轉移時,應使用平板拖車。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要有單項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對施工準備、開挖方法、放坡、排水、邊坡支護應根據(jù)有關規(guī)范要求進行設計,邊坡支護要有設計計算書。 (2)人工挖基坑時,操作人員之間要保持距離,一般大于2.5M;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離應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yè)。 (3)挖土方前對周圍環(huán)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在危險巖石或建筑物下面進行作業(yè)。 (4)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坡的穩(wěn)定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加固處理。 (5)機械挖土,多臺階同時開挖土方時,應驗算邊坡的穩(wěn)定。根據(jù)規(guī)定和驗算確定挖土機高邊坡的距離。 (6)深基坑四周設防護欄桿,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 (7)運土道路的坡度、轉彎半徑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 (8)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業(yè)有關規(guī)定。
土方開挖施工,包括松動、破碎、挖裝、運輸出渣等工序。石方開挖,除松軟巖石可用松土器以鑿裂法開挖外,一般需以爆破的方法進行松動、破碎。人工和半機械化開挖,使用鍬鎬、風鎬、風鉆等簡單工具,配合挑抬或者簡易小型的運輸工具進行作業(yè),適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有些灌溉排水溝渠的施工直接使用開溝機,可以一次成形。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土石方開挖,多用機械施工。
一、工程施工前控制及資料檔案制定
1、工程立項后,工程部主辦人員要求設計部門對該項目從設計角度提出處理意見(場內(nèi)短駁平衡、外運等),同時征得預算部對處理方式的意見,兩者相結合確定處理方案。
2、處理方案確定后,設計部在清理方案上給予明確的指導,用書面形式表明土方垃圾應清理至什麼標高。土方造型應做成如何形狀等。
3、預算部在價格上應給予明確指導,對駁運、翻土等有定額的嚴格按定額執(zhí)行。無定額的,由工程部、預算部共同操作,先進行市場調查,后確立價格、并對價格確定做文字說明。
4、工程部對所屬清運的土方活建筑土方垃圾用圖紙的方式正確體現(xiàn)原貌,由預算部計算出工程量,由非受益方兩人(監(jiān)理、工程部主辦人員活工程部主辦人員、預算部主辦人員)簽字生效。
5、預算部對以上資料必須進行復核、復查。
6、以上資料齊全才可施工,此類合同原則上實行閉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