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護的設計原則
(1)支護結構必須保證正常使用,則應滿足以下要求:①支護結構不能滑動;②支護結構不能傾覆;③支護結構不能有過大的水平位移;④支護結構不能有過大的沉降;⑤保證支護結構本身的強度足夠;⑥保證地基的強度足夠;⑦保證周圍建筑物,位移及沉降控制在允許范圍內;⑧保證基坑底部的隆起、回彈在允許范圍內,不發(fā)生滲流及管涌等;⑨支護方案可靠,而且是經濟的優(yōu)化方案。
(2)應根據工程用途的要求、地形及地質等條件,綜合考慮以確定支護結構的平面布置及其高度。
(3)應認真分析地形、地質、土的性質、周圍構筑物、荷載條件及現場技術經濟條件,確定支護結構類型。
(4)保證支護結構設計符合相應規(guī)范、條例要求。
(5)應對施工給出指導性意見。
(6)基坑支護結構應采用以分項系數表示的極限狀態(tài)設計表達式進行設計。
基坑設計的流程
首先收集設計資料:
1、勘察報告;
2、結構設計圖紙;
3、根據基坑挖深和周邊條件確定基坑等級;
4、相關規(guī)范;
第二步:工程概況:1、場地位置
2、正負零零,自然地坪標高;
3、基坑開挖深度表述;這些都是需輸入的變量
基坑設計的流程
第三步:土層及水文參數表述,拷貝地質報告關鍵部分,開挖深度影響到的土層就可以了,水文描述,主要是看有無承壓水,在浙江沿海地區(qū)很少遇到砂層需要井點降水的,一般都是攪拌樁止水帷幕,或者坑內掛網噴漿,因為淤泥的水平和豎向滲透系數都很小,10的負6、7次方左右。
第四步:支護結構選型,主要參考幾個大的因素
1、開挖深度,溫州地區(qū)超過4m就不能做土釘了,必需排樁或者重力擋墻
2、周邊場地和建筑物情況,有無重要管線,這個需要后期在總平上反映。
第五步:單元體計算(就是各個剖面計算)
根據不同的開挖深度,區(qū)分幾個剖面,一般有三種,一是開挖到底部墊層底,二是開挖到下翻的地梁墊層底,三是開挖到基坑邊的承臺或筏板墊層底
樁基礎適用范圍:
(1)上部土層軟弱不能滿足承載力和變形要求,而下部存在較好的土層時.用樁穿越軟弱土層,將荷載傳遞給深部硬土層。
(2)一定深度范圍內不存在較理想的持力層,用樁使荷載沿著樁桿依靠樁側摩阻力漸漸傳遞。
(3)基礎需要承受向上的力,用樁依靠樁桿周圍的負摩阻力來抵抗向上的力,即“抗拔樁”。
(4)基礎需要承受水平方向的分力時,可用抗彎的豎樁來承擔。
(5)地基軟硬不均或荷載分布不均,天然地基不能滿足結構物對不均勻變形的要求時,可采用樁基礎。
(6)淺層存在較好土層,但考慮其他因素,仍采用樁基礎,如港口、水利、橋梁工程中結構物基礎周圍的地基土宜受侵蝕或沖刷時,應采用樁基礎;如精密儀器和動力機械設備等對基礎有特殊要求時,常用樁基礎。
(7)考慮建筑物受相鄰建筑物、地面堆載以及施工開挖、打樁等影響,采用淺基礎將會產生過量傾斜或沉降時用樁基礎。
(8)建筑物下存在不穩(wěn)定土層,如液化土、濕陷性黃土、季節(jié)性凍土、膨脹土等,采用樁基將荷載傳遞至深部密實穩(wěn)定土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