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yè)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消防工程、土木工程、工程和管理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各類消防技術、措施和技術監(jiān)督的技能;
3.具有對消防工程進行監(jiān)督、管理和滅火救援、管理部隊的基本能力;
4.熟悉消防監(jiān)督管理、滅火救援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
5.了解本學科國內、國際的應用前景;
6.掌握文件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消防驗收是指消防部門對企事業(yè)單位竣工運營時進行消防檢測的合格調查,施工單位進行消防驗收時需要消防局進行檢測排查,同時需要出具電氣防火檢查合格證明文件,電氣消防檢測已被國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驗收強制檢查的項目。
消防工程培養(yǎng)適應21世紀消防事業(yè)需要,德、智、體、美發(fā)展,基礎扎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富有創(chuàng)新精神,具備掌握火災科學的基本理論,掌握工業(yè)產品及其生產過程和各類設施、設備的消防技術與工程方法,掌握消防法規(guī)、防滅火工程技術、火災調查和滅火救援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大專院校、科研設計院所、企事業(yè)單位消防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隊從事與消防有關的教學、科研和工程設計、消防管理、火災調查和組織指揮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機構受理案件后,驗收具體經辦人應查驗資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應及時告知申辦單位補齊,并在驗收前1-2日通知建設單位做好驗收前相關準備。
3、按消防工程驗收程序的規(guī)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監(jiān)督員到現(xiàn)場進行驗收,參加驗收的消防監(jiān)督員應著制式,佩帶《公安消防監(jiān)督檢查證》,具體驗收程序如下:
(1)參加驗收的各單位介紹情況。建設單位介紹工程概況和自檢情況,設計單位介紹消防工程設計情況,施工單位介紹工程施工和調試情況,監(jiān)理單位介紹工程監(jiān)理情況,檢測單位介紹檢測情況。
(2)分組現(xiàn)場檢查驗收。驗收人員應邊檢查,邊測試,并如實填寫消防驗收記錄表。
(3)匯總驗收情況。各小組分別對驗收情況作匯報,根據(jù)總隊制定的《廣東省建筑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guī)則(試行)》,按子項、單項、綜合的程序進行評定、評定結論在驗收記錄表中如實記載,并將初步意見向建設、施工、設計等參加驗收單位提出,對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要及時向建筑單位提出整改意見。
4、參加驗收的建設、施工及設計單位發(fā)表意見或提出問題時,消防機構驗收參加人員應給予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給予解釋。
5、消防工程驗收或復查合格后,各單位參加驗收人員和消防機構參加驗收人員在驗收申報表上簽名。
6、工程驗收承辦人應及時填寫驗收意見書,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驗收檔案送領導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