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體系的規(guī)則和程序發(fā)布在以下IEC出版物上:
IECEE 01 (IECEE的基本規(guī)則和程序)
IECEE 02(CB體系的規(guī)則和程序)
IECEE 01描述了IECEE的組織、成員資格、認證管理委員會(CMC)、測試實驗室委員會(CTL)、申訴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及其官員的職能和責任,以及IECEE的管理。
IECEE 02描述了CB體系的作用,承認NCB和CB實驗室的標準和擴大其范圍的依據(jù),頒發(fā)和處理CB測試證書的程序,以及使用制造商測試設(shè)施的要求。
截止至今, 全球共有51個國家的66個認證機構(gòu)及其下屬的270多個CB實驗室參加了這一互任體系。參加CB體系的成員國家包括了所有中國機電產(chǎn)品的主要出口國.
阿根廷、奧地利、澳大利亞、白俄羅斯、比利時、巴西、加拿大、中國、捷克、德國、 丹麥、西班牙、芬蘭、法國、英國、希臘、匈牙利、印度、愛爾蘭、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韓國、墨西哥、荷蘭、新西蘭、挪威、波蘭、 葡萄牙、俄羅斯、羅馬尼亞、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南非、土耳其、烏克蘭、美國、南斯拉夫、瑞士、 馬來西亞、瑞典、泰國、阿聯(lián)酋、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保加利亞、烏拉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