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柜臺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錄入背書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信息、被背書人信息),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背書流轉,在被背書人發(fā)起回復之前,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均可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背書申請,被背書人可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申請。此時,系統(tǒng)按照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如背書人先撤銷背書申請,則該背書申請已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背書回復操作;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債權人開出的要求債務人付款的命令書。當這種匯票得到銀行的付款承諾后,即成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短期的融資工具,期限一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為普遍。銀行承兌匯票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票據。對出票人簽發(fā)的商業(yè)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給予的信用支持。中國的銀行承兌匯票每張票面金額為1000萬元(實務中遇到過票面金額為1億元)。 [2]
商業(yè)承兌票據:
商業(yè)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長不超過 6 個月;商業(yè)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 10 天;商業(yè)承兌匯票可以背書轉讓;商業(yè)承兌匯票的持票人需要資金時,可持未到期的商業(yè)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適用于同城或異地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