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成功,銀行同意開立保函后,與申請人簽訂“開立擔保協(xié)議”,約定擔保種類、用途、金額、費率、擔保有效期,付款條件,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對于需提供反擔保的擔保,銀行保函的特點是什么還應按銀行要求辦理反擔保手續(xù)。
履約保函
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人(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倘若履約責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約的規(guī)定按期、按質(zhì)、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約項下的其他業(yè)務,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不超過擔保金額的款項。該款項通常相當于合約總金額5%-10%。
受益人(Beneficiary)
是有權按保函的規(guī)定出具索款通知或連同其他單據(jù),向擔保人索取款項的人。受益人的權利是:按照保函規(guī)定,在保函效期內(nèi)提交相符的索款聲明,或連同有關單據(jù),向擔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而擔保公司自己在銀行存了一定金額的資金,從而換取了銀行的保函的額度,如果投標人違約的話,銀行會扣除擔保公司的保證金。擔保公司承擔了風險,也賺取相應的服務費。因此說,擔保公司是投標保函的辦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