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下列資料: 1 拆除工程的有關圖紙和資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區(qū)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設施分布情況資料。 建設單位應負責做好影響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種管線的切斷、遷移工作,當建筑外側有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時,應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系,采取防護措施,確保后方可施工。
項目經理必須對拆除工程的生產負領導責任,項目經理部應按有關規(guī)定設專職員,檢查落實各項技術措施。 施工單位應了解拆除工程的圖紙和資料,進行現場勘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拆除工程施工區(qū)域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醒目警示標志,圍擋高度不低于1.8m,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區(qū)。當臨街的被拆除建筑與交通道路的距離不能滿足要求時,必須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
施工特點 1、作業(yè)流動性大; 2、作業(yè)人員素質要求低; 3、潛在危險大: 1)無原圖紙,制定拆除方案困難,易產生判斷錯誤; 2)由于加層改建,改變了原承載系統(tǒng)的受力狀態(tài),在拆除中往往因拆除了某一構件造成原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力學平衡體系受到破壞而造成部分構件產生傾覆造成人員傷亡。 4.對周圍環(huán)境的污染; 5.露天作業(yè)。
拆除建筑的圍欄、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再進行拆除。 拆除梁和懸挑構件時,應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斷兩端的支撐。 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再采用氣焊切割柱子三面鋼筋,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 拆除管道及容器時,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后,方可進行拆除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