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于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xù)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后買賣。
查違章
查詢窗口領取并填寫“機動車定期檢驗登記表”,可憑行駛證領取。填好表中事項交工作人員查詢有無違章記錄,沒問題的表上會加蓋“已核對,可驗車”章,有違章的,拿著違章告知單盡快處理違章。
交押金
押金窗口繳押金,拿好押金條,領取并填寫外觀檢驗單。
年檢前請洗車,并注重底盤的清潔
在年檢時,車管所的工作人員會對車輛的車架號、發(fā)動機號以及底盤進行檢查。事先對車輛車身、發(fā)動機艙、底盤的進行清洗能給檢測人員提供方便,也有利于通過年檢。
定期年檢
內容
1.檢查發(fā)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設備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勻美觀,各主要總成是否更換,與初檢記錄是否相符;
2.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及其它性能是否符合"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的要求;
3.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行駛證、號牌、車輛檔案所有登記是否與車況相符,有無變化,是否辦理了審批和異動、變更手續(xù);
4.號牌、行駛證及車上噴印的號牌放大字樣有無損壞、涂改字跡不清等情況,是否需要更換;
5.大型汽車是否按照規(guī)定在車門兩邊用漢字仿宋體噴寫單位名稱或車輛所在地街道、鄉(xiāng)、鎮(zhèn)名稱和駕駛室限坐人數(shù);貨車后欄板(包括掛車后欄板)外側是否按規(guī)定噴寫放大2~3倍的車號,個體或聯(lián)營戶的汽車,門的兩側是否噴寫有“個體”字樣;字跡要求清晰,不得噴寫單位代號或其它圖案(特殊情況需經車管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