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專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上應用的新設計。 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 (2)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 (3)必須是適于工業(yè)上的應用: (4)必須富有美感。
外觀設計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的設計。其中,形狀是指三維產品的造型,如電視機、小汽車的外形。圖案一般是指兩維的平面設計,如床單、地毯的圖案等。色彩可以是構成圖案的成分,也可以是構成形狀的部分。這樣,外觀設計可以是立體的造型,可以是平面的圖案,可以輔以適當?shù)纳?,還可以是三者的有機結合。
外觀設計是就產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設計。所謂產品,就是人工制造出來的一切物品。美國有一個案例曾依據字典的定義說:“產品是指人的雙手利用原材料制成的任何物品,不論該物品是直接用手制成的,還是使用機器制成的。”產品實際上涵蓋了除自然物之外的一切物品。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上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是指工業(yè)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yè)品的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