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商標是商品的生產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挑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商標是區(qū)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一種標記,我們通常稱商標為“牌子”,商標的本質作用是區(qū)別商品的來源或服務的提供者。比如:大家熟悉的飲料商標“可口可樂”、電器商標“海爾”就是區(qū)別商品來源的標志;“山航”(航空服務)、“凈雅”(餐飲服務)則是區(qū)別服務提供者的標志。
1. 為什么要注冊商標?
答:注冊商標是享受法律保護和企業(yè)經營的需要。
首先,我國實行商標注冊保護原則,未經注冊的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因此,注冊商標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其次,商標是企業(yè)的無形資產,也是消費者選擇產品或者服務的依據。好的企業(yè)不僅需要好的產品支撐,重點依靠的就是其商標形成的巨大的無形資產,其商標無形資產的價值已遠遠超過有形資產的價值。
2. 哪些人可以申請注冊商標?
答:根據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都可以成為商標申請的主體。
3. 商標申請了就等于商標受保護了嗎?
答: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并不等于該申請已通過商標局的審查,更不意味著該商標能夠獲準注冊。商標注冊申請被商標局受理只是該申請審查程序的開始,收到商標局發(fā)給的《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說明申請人所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書在手續(xù)及文件填寫方面符合規(guī)定,可以繼續(xù)進入下一步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程序,申請商標能否通過審查并發(fā)布公告,只有在下一步的實質審查程序中才能決定。實質審查通過后,還有三個月的異議公告期,在此期間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只有異議期滿并且沒有他人提出異議,商標才能夠正式獲準注冊。
4.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到期怎么辦?
答:根據商標法的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商標所有人可以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續(xù)展申請,續(xù)展申請經商標局核準后,商標所有人可以繼續(xù)擁有對該商標的所有權。根據《商標法》規(guī)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期滿之前十二個月可以進行續(xù)展并繳納續(xù)展費用,每次續(xù)展有效期仍為十年。續(xù)展次數不限。如果在這個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即若在商標十年有效期滿后的六個月內提出續(xù)展申請,商標仍可續(xù)展繼續(xù)使用。若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xù)展注冊的,商標局將注銷其注冊商標并予公告。
5. “TM”和“?”標志是什么意思?
答:“TM”是“商標”的英文“trademark”的縮寫,表示該標志系作為商標使用,“TM”沒有任何法律意義。“?”是“注冊”的英文"register”的縮寫,表示該標志系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作為注冊商標特殊符號,只有在商標正式注冊后才能標注,否則就是假冒注冊商標,將受到處罰。
6. 未注冊商標、已注冊商標、申請中的商標在使用中有何區(qū)別?
答:未注冊商標和已注冊商標是商標存在的兩種形態(tài)。未注冊商標是指未向商標局提交注冊申請的商標,我國商標法并不強制注冊商標,因此未注冊商標在不與他人注冊商標發(fā)生沖突的情況下可以正常使用,但是商標使用人不享有商標專用權,不可以打注冊標記。注冊商標是指,一個商標不管它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標法的規(guī)定,經商標主管機關核準注冊之后,申請人即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服務上再使用該商標了。注冊商標在使用時要標注注冊標記。申請中的商標在未獲準注冊前在使用中與未注冊商標一樣對待,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在使用中不準標注注冊標記,否則就是假冒注冊商標.
7. 哪些標志禁止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答:(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8. 地名是否作為商標注冊?
答:根據商標法規(guī)定,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xù)有效。“濟南”不能作為商標注冊使用,“鳳凰”則因具有其他含義,可以作為注冊使用。
9. 企業(yè)名稱能否作為商標注冊?
答:企業(yè)名稱的字號部分具有顯著性的,該字號部分如不與在先商標權利沖突,可以作為兩標獲準注冊。相反,企業(yè)名稱的字號部分不具有顯著性的,或者與在先商標權利相沖突的,不能作為商標獲準注冊。
10. 企業(yè)標志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