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帶五號電池上飛機。航空部門的規(guī)定是:旅客可以攜帶消費用電子裝置(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對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并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
充電寶不能帶上飛機的原因:
如果將鋰電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運,行李在狹小的貨艙空間容易受到擠壓和碰撞,鋰電池容易發(fā)生自燃,會增加航行的危險。鋰電池一旦不慎起火,目前常用的液態(tài)滅火器也束手無策,只能起到隔離火勢的作用,等到鋰全都消耗,火勢才能熄滅。所以國際民航組織一直規(guī)定“鋰電池應該作為手提行李且要做好防護措施攜帶登機”。而充電寶相當于超大容量的備用鋰電池,更易對飛行造成威脅。
充電寶能夠帶上飛機取決于充電寶的額定能量,額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如果已知充電寶的標稱電壓(V )和標稱容量(Ah),可以通過計算得到額定能量的數值:Wh= V x Ah,標稱電壓和標稱容量通常標記在充電寶上。
果充電寶上只標記有毫安時(mAh),可將該數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時(Ah) 。例如:充電寶標稱電壓為3.7V,標稱容量為760 mAh ,其額定能量為:760 mAh ÷ 1000 = 0.76Ah、3.7V×0.76Ah=2.9Wh
問:10000WmAh充電寶能帶上飛機嗎?多大容量的移動電源可以帶上客運飛機?
答案:10000mAh的充電寶在電壓為5V的情況下,額定能量值為5V×10000mAh/1000=50Wh,符合規(guī)定,可以帶上飛機。攜帶的充電寶只要不超過20000mAh的就沒什么問題,現在的20000毫安的充電寶額定能量都是74Wh,是可以直接隨身攜帶上飛機。很多充電寶上面都有標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