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是指國家知識產權行政部門受理布圖設計登記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布圖設計的復制件或者圖樣以及其他相關材料以后,根據法定程序對材料進行審查,未發(fā)現(xiàn)駁回理由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登記證明文件,并予以公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明文件,是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人對布圖享有權利的法定證明。 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工作,受理布圖設計登記申請。
免費咨詢熱線:19855107810(V同號、專業(yè)老師指導),0551-65300113(專利申請、專利優(yōu)先審查、專利預審、商標注冊、商標logo設計、軟著登記、作品版權登記等)
根據我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的規(guī)定,布圖設計專有權的取得采取登記制,即布圖設計專有權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部門登記產生,未經登記的布圖設計不受該條例保護。申請人既可以直接到該機關申請登記,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代為申請登記。
以書面形式申請布圖設計登記的,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布圖設計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以及一份布圖設計的復制件或者圖樣。
以國家知識產權局規(guī)定的其他形式申請布圖設計登記的,應當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
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布圖設計登記和辦理其他手續(xù)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
申請人有2個以上且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除申請表中另有聲明外,以申請表中指明的申請人為代表人。
申請布圖設計登記和辦理其他手續(xù),應按照規(guī)定繳納費用。
TRIPS第三十八條對保護期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1、在要求將注冊作為保護條件的成員中,布圖設計保護期不得少于從注冊申請的提交日起、或從該設計于世界任何地方首次付諸商業(yè)利用起10年。2、在不要求將注冊作為保護條件的成員中,布圖設計保護期不得少于從該設計于世界任何地方首次付諸商業(yè)利用起10年。3、無論上述第1款、第2款如何規(guī)定,成員均可將保護期規(guī)定為布圖設計創(chuàng)作完成起15年。
我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布圖設計專利有權的保護期為10年,自布圖設計登記申請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業(yè)利用之日起計算,以較前日期為準。但是,無論是否登記或者投入商業(yè)利用,布圖設計自創(chuàng)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本條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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