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堰打撈法。當船沉于水深較小的水域時,可筑堰于沉船的周圍,抽出堰內的水,將沉船封補或修復,再灌水將船浮起后拆除圍堰。
充氣排水打撈法。是向沉船艙內打入壓縮空氣而排出水體,使沉船浮起。
總之在沉船打撈過程中危險系數非常高,所以要求項目經理必須具備隨機應變的能力以及技術層面的要求,不可以死板硬套。很多時候是通過綜合打撈法來對沉船打撈。
水下打撈假想與測量、潛水、堵漏、水下爆破、水下切割和水下焊接技巧是一項非常的技巧。由于水下打撈功課的素質和地點的不凡性,其風險成分遠高于個體產業(yè),必要遵守的原則和注意的事情也較多。為了順利成長水下打撈任務,保證使命職員的保險
水下打撈施工過程中存在許多未知因素。面對這些因素,我們必須保持穩(wěn)定、冷靜的態(tài)度,做好充分的準備,避免出現不耐煩、困惑的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傷害。
根據沉船的大小和事故發(fā)生的具體位置,可以采用六種不同的方法來處理。但是,每種方法都可以獨立使用,也可以結合多種方法,水下打撈公司根據具體情況采用所謂的綜合打撈方法。
禁止在水下打撈移動電話點的水面上進行起重作業(yè)或過往船只;2000米范圍內不得進行爆破作業(yè),200米以內不得進行錨固.搖樁.錘擊樁.空氣幕沉井.電擊魚等作業(yè)。
當波有四個以上的波紋時,不準潛水。
開始潛水時,應在潛水處安裝柵欄設備;夜間工作時,應懸掛信號燈,并提供滿意的工作照明。
重型通風潛水作業(yè)隊,單組潛水應由4名人員組成,并配有全套應急潛水裝備和救生潛水員;兩組潛水可包括8人,但不少于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