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運單是由托運人或者以托運人的名義填制,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在承運人的航線上運輸貨物所訂立運輸契約的憑證。
航空貨運單不可轉讓,屬于航空貨運單所屬的空運企業(yè),如跨越速運空運企業(yè)。
交付貨物時收貨人異議的提出
1.貨物的明顯損壞,應在發(fā)現(xiàn)損壞時立即提出,遲在收到貨物后14天內提出; 2.貨物的其他損壞,自收到貨物之日起14天內提出; 3.貨物延誤,自其自由支配貨物之日起21天內提出; 4.貨物沒有交付,自填開貨運單之日起120天內提出。
訴訟應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起,或從飛機應該到達之日當日起,或從運輸停止之日起兩年內提出,否則即喪失承運人訴訟的權利。
貨物提取
1 、收貨人憑貨物提取聯(lián)及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提取貨物(若由單位收取應一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介紹信)
2 、收貨人委托他人提取貨物時,應憑空運單上的收貨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提取人的身份證件提取貨物
3 、收貨人應到航空公司指定的提貨處辦理提貨手續(xù),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
4 、貨物提取人應在航空貨運單和貨物提取記錄上簽字后方可提取貨物
5 、提貨人提取貨物時,應當面清點,發(fā)現(xiàn)貨物有丟失、短少、污染、損壞或延誤到達等情況,請當面向航空公司有關部門提出異議
6 、若收貨人提取貨物并在航空貨運單或航空快遞單上簽字而未提出異議,則視為按運輸合同規(guī)定貨物已完好交付。
一般規(guī)定
1. 托運貨物時應檢查托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按要求寫貨物托運書,明確是否保險,是否填寫聲明價值,并由托運人接貨人雙方簽字或蓋章。
2. 托運人對托運書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3. 托運政府限制運輸及需要向公安,檢疫等政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的貨物,應隨附有效證明。
4. 運輸條件不同或性質相互對立的貨物,應分別辦理托運手續(xù)。
5. 貨物包裝應適合航空運輸?shù)囊螅瑖澜貌荽b和草繩捆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