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的編制在滿足設計要求、工程質量、施工和工期要求等條件下,通過技術經濟比較,進行施工方案的優(yōu)化選擇。編制施工方案時,一般應考慮:①開挖方式和施工方法能滿足開挖進度要求,與施工導流和混凝土澆筑等前后工序相銜接,并滿足防洪和渡汛要求。②根據水文、季節(jié)和施工條件,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快速施工,均衡生產。③根據開挖工程規(guī)模、土石特性、工作條件、施工方法,選擇適用的施工機械設備,挖、裝、運、卸各項設備要合理配套。④因地制宜,安排好交通運輸路線和施工總平面布置,以及風、水、電等系統(tǒng)。⑤搞好土石方平衡調配,注意安排挖采結合、棄填結合,避免重復倒運。棄渣、棄土場地盡量少占農田,并盡可能造地還田。棄渣要避免侵占河道,避免阻礙行洪或抬高電站尾水位影響發(fā)電效益。⑥做好施工排水措施,將妨礙施工作業(yè)和工程質量的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施工廢水排至場地以外,為工程創(chuàng)造良好的施工條件。⑦按設計和施工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保證施工質量。對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如流砂現象、邊坡穩(wěn)定、隧洞塌方等,要進行技術分析,提出解決的措施。⑧注意施工,按照、防火、環(huán)境保護、工業(yè)衛(wèi)生等方面規(guī)程的規(guī)定,制定施工技術措施。
人工開挖
1.挖土前根據技術交底了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筑物情況和具體位置。地下構筑物外露時,必須進行加固保護。作業(yè)工程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在現場電力、通信電纜2m范圍內和現場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監(jiān)護下采取人工開挖。
2.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撐。遇邊坡不穩(wěn)、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挖土。
3.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梯。嚴禁攀登固壁支撐上下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4.挖土過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電纜或其他不能辨認的異物和液體、氣體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應報告負責人,待查明處理后,再繼續(xù)挖土。
5.槽、坑、溝邊1m以內不得推土、堆料停放機具。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槽、坑、溝與建筑物、構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m。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周邊設兩道牢固欄桿,并張掛密目式網。
6.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員橫向間距離不應小于2~3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挖土,摳底挖槽。
7.每日或雨后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wěn)定情況,在確保的情況下繼續(xù)工作,并且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上行走或站立?;炷林瘟旱装迳险答の锉仨毤皶r清除。
開挖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路線及開挖深度。本工程采用挖掘機配合堆土機進行開挖,土方開挖宜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隨時作成一定坡勢,以利泄水。在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檢查邊坡的狀態(tài)。開挖基坑,不得挖至設計標高以下,如不能準確地挖至設計基底標高時,可在設計標高以上暫留一層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暫留土層挖土機用反鏟挖土時,為1250px左右為宜。
本工程土方采用5t自卸汽車運輸,運至招標人指定地點,按招標人要求堆放。施工期間對棄土場進行管理,嚴禁本工程以外的土方運至本工程棄土場。工程運輸污染所涉及的道路,按照路政部門的要求及時清理運輸造成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