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技術要求:
(1)車輛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載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jīng)營許可
其中1、道路普通貨運(含非專業(yè))經(jīng)營許可
2、道路普通貨運(貨運出租)經(jīng)營許可
3、道路普通貨運(搬場運輸)經(jīng)營許可
[辦理機構]市、區(qū)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從業(yè)資格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擬聘用外地駕駛員的須提供本市公安部門發(fā)放的《外省市機動車駕駛人登記憑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核名階段的企業(yè)不需提供)。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并未同一人所有。
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行駛證上車輛所有人為申請單位名稱,車輛使用性質為貨運
綜合性能檢測站開具的有效期內(一年以內)的檢測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或《車輛技術檔案》原件和復印件,技術檔案中等級評定記錄需在有限期(一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