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力破碎
進行建筑基礎或局部塊體拆除時,宜采取靜力破碎的方法。采用具有腐蝕性的靜力破碎劑作業(yè)時,灌漿人員必須戴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孔內注入破碎劑后,作業(yè)人員應保持距離,嚴禁在注孔區(qū)域行走. 靜力破碎劑嚴禁與其他材料混放。在相鄰的兩孔之間,嚴禁磚孔與注入破碎劑同步進行施工。靜力破碎時,發(fā)生異常情況必須停止作業(yè),查清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拆除工程開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構造情況、工程量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應經技術負責人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批準后實施。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應經原審批準方可實施。在惡劣的氣候條件下,嚴禁進行拆除作業(yè)。當日拆除施工結束后,所有機械設備應遠離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間的臨時設施應與被拆除建筑保持距離。 從業(yè)人員應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
文明施工管理
清運渣土的車輛應封閉或覆蓋,出入現場時應有專人指揮。清運渣土的作業(yè)時間應遵循工程所在地的有關規(guī)定。對地下的各類管線,施工單位應在地面上設置明顯標識。對水電氣的檢查井、污水井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拆除工程施工時,應有防止揚塵和降低噪聲的措施。
建設單位應在拆除工程開工前15日,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①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②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③拆除施工組織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 [1]
④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