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環(huán)路,不含城際間公路)長度3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 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3米以上的中、高壓燃氣管道3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累計修建內徑5米以上地鐵隧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地下交通工程3萬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地鐵車站工程3項以上; 累計修建城市橋梁工程的橋梁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5座以上。
地基與基礎工程
(1)檢查現(xiàn)場施工質量,主要包括:樁基施工質量;鋼筋制作與安裝質量;混凝土澆筑與外觀質量;砌體施工質量;混凝土和砂漿試塊留置情況。
(2)抽查質量控制資料,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及審批; 原材料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復試報告;天然地基驗槽記錄、人工地基承載力試驗檢測報告及回填密實度試驗報告;樁基成孔、鋼筋籠質量、樁位及混凝土強度、樁長、樁徑;樁基施工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樁基檢測報告;地基與基礎工程驗收記錄。
構筑物
(1)檢查現(xiàn)場施工質量,主要包括:模板及其支架安裝質量;鋼筋品種及規(guī)格、制作、連接、安裝質量;混凝土澆筑質量(現(xiàn)場計量)和外觀質量;標養(yǎng)試塊制作和同條件試塊留置情況;預埋件和預留孔的位置、尺寸;變形縫施工質量。
(2)抽查質量控制資料,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及審批;原材料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復試報告;鋼筋加工、成型、安裝質量;混凝土配合比報告,抗壓、抗?jié)B試驗報告、同條件養(yǎng)護試驗報告;池體構筑物滿水試驗報告、池體構筑物沉降觀測報告;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給水、污水處理構筑物工程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