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報關時,報關人除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外,還必須向海關交驗下列單證:提貨單、裝貨單、運單、發(fā)票、裝箱單、保險單、進口貨物許可證。必要時,還應向海關交驗訂貨合同、產地購運證明及其他文件。 海關收到以上單證后,應進行認真審核,以檢查所申報的進口貨物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
海關以經過審核的單證為依據,在海關監(jiān)管場所(包括口岸碼頭、車站、機場、郵局等)對所申報的進口貨物進行檢查,以核對單物是否相符。海關查驗時,報關人應派人到現場協助海關工作。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海關的稅款繳納證書后,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進口稅款。我國《海關法》對進口貨物納稅期限的規(guī)定與出口貨物的相同。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正常CIF價格為完稅價格。CIF價格不能確定時,完稅價格由海關估定。
計算進口關稅稅款的基本公式是: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注意事項
1.進口報關單證(裝箱單,發(fā)票,貿易合同)等所有單證一定根據實際貨物一致
2.裝箱單,發(fā)票,貿易合同等單證上的貨物品名一定要一樣并且和實際貨物的品名一致
3.裝箱單上的貨物重量和方數要和提單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實際貨物一致
4.合同上面要有合同號,發(fā)票上面要有發(fā)票號
5.是木質包裝的需要在木質包裝上有IPPC標示
6.從韓國和日本進口貨物,還要有非木質包裝證明.
7.凡進口下列九類商品必須提前5天預申報:
汽車零件;化工產品;高科技產品;機械設備;藥品;多項食品;多項建材;鋼材;摩托車零配件。
8.凡進口舊印刷機械,進口年限不能超過10年,超過10年國家不允許進口
9.凡進口發(fā)電機組,工作實效不能超過15000小時,年限不能超過8年
10.舊醫(yī)療器械,國家不允許進口
進口清關流程
1.進口換單——去貨代或船公司換簽D/O。(根據手中提單來確定是到何處換單。H B/L貨代提單 M B/L船東提單)
2.海關電子申報——電腦預錄、審單、發(fā)送、與海關聯系/放行。
3.報檢(三檢)——電子申報放行后,憑報關單四聯中的一聯去商檢局辦理報價手續(xù),出通關單或敲三檢章。
4.報關——遞交紙質資料(2014年11月1日起 [1] ,對企業(yè)資質有一定的要求)
5.交稅——海關審價按照貨物對應編碼下稅率征稅
6.查驗(如海關認為有必要)——海關根據貨物申報品名的監(jiān)管條件,與當日查驗概率給予查驗,如有查驗會開出查驗通知書
7.放行——海關放行有以下幾個步驟:1.一次放行2.開出查驗通知書或無查驗直接2.次放行3.查驗后,做關封后放行。
8.提貨——放行后,收貨人可提取貨物至自有倉庫、銷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