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冊商標的再一個弱點,就是未注冊商標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已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fā)生侵權行為。到1999年底,中國注冊商標的總數(shù)已近百萬件。在新申請商標注冊時,如果未經(jīng)事先查詢,申請的駁回率幾乎達到70%。這就是說,使用未注冊商標,該商標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為70%。換句話說,使用未注冊商標,就有70%侵權的可能性。因為中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未經(jīng)注冊商標所有的許可,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即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就要由侵權人承擔侵權的法律后果。
其他好處
1、便于消費者認牌購物。
2、商標注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3、通過商標注冊,可以創(chuàng)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
4、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chǎn),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
5、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xiàn)其價值。
6、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wèi)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
7、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jiān)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商標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種,即商標代理人在其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商標事務的法律行動,是社會法律中介服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商標注冊核轉制的實行具有歷史的必然性。在中國實行計劃經(jīng)濟時期,核轉制有力地指導了企業(yè)的商標工作,同時培育了新中國一代商標法律人才,發(fā)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