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
《商標法》及相關的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均對商標代理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渡虡朔ā返谑畻l規(guī)定:“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國家指定的組織代理。” 《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三條將其進一步明確為:“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在中國申請辦理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應當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痹摋l還規(guī)定:“申請商標注冊、轉讓注冊、續(xù)展注冊、變更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補發(fā)《商標注冊證》等有關事項,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也可以直接辦理?!?/p>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申請、證明商標注冊申請、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特殊標志登記申請。廣義的商標注冊申請除包括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的內容外,還包括變更、續(xù)展、轉讓注冊申請,異議申請,撤銷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備案,以及其他商標注冊事宜的辦理。
國內的商標注冊申請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有兩種途徑:一是自行辦理,即由申請人直接辦理商標注冊申請;二是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在發(fā)生聯(lián)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與商標局直接發(fā)生聯(lián)系;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局發(fā)生聯(lián)系,不直接與商標局發(fā)生聯(lián)系。在提交的書件方面,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申請人除應提交的其他書件外,還應提交經辦人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除應提交的其他書件外,還應提交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注冊事宜的授權委托書。在文件遞交方式方面,申請人自行辦理的,由申請人或經辦人直接將申請文件遞交到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代理機構可以將申請文件直接遞交、郵寄遞交或通過快遞企業(yè)遞交商標局,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tǒng)提交商標注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