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作用五:企業(yè)信譽的載體
商標不僅是區(qū)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標志,而且是企業(yè)的信譽、競爭力強弱的象征,企業(yè)信譽的具體表現(xiàn)方式就是商標所標示的商品為消費者帶來的滿足感。商標凝結了所標示商品、服務,以及該商品經營者、服務提供者的信譽,商標是商品、服務信譽和與之相關的企業(yè)信譽的標示。商標信譽在市場競爭中至關重要,一個有信譽的商標,對于提高商品競爭力、打開商品銷路都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fā)放注冊證。
商標注冊形式審查
商標形式審查(3個月左右),商標形式審查是指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申請商標注冊的文件、手續(xù)是否合乎法律規(guī)定,若符合法律規(guī)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zhí)?,確定申請日,下發(fā)《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形式審查期1個月左右)
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并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3)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5)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知識產權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