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人有責任填制航空貨運單。托運人對貨運單所填各項內容的正確性、完備性負責。由于貨運單所填內容不準確、不完全,致使承運人或其他人遭受損失,托運人負有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113條和第114條規(guī)定,托運人應當填寫航空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連同貨物交給承運人。航空貨運單不符合規(guī)定或航空貨運單遺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一張貨運單只能用于一個托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托運的由承運人承運的,運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貨人的一件或多件貨物。任何IATA成員都不允許印制可以轉讓的航空貨運單,貨運單上的“不可轉讓”字樣不可被刪去或篡改。
貨物提取
1 、收貨人憑貨物提取聯(lián)及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提取貨物(若由單位收取應一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介紹信)
2 、收貨人委托他人提取貨物時,應憑空運單上的收貨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提取人的身份證件提取貨物
3 、收貨人應到航空公司指定的提貨處辦理提貨手續(xù),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
4 、貨物提取人應在航空貨運單和貨物提取記錄上簽字后方可提取貨物
5 、提貨人提取貨物時,應當面清點,發(fā)現(xiàn)貨物有丟失、短少、污染、損壞或延誤到達等情況,請當面向航空公司有關部門提出異議
6 、若收貨人提取貨物并在航空貨運單或航空快遞單上簽字而未提出異議,則視為按運輸合同規(guī)定貨物已完好交付。
一般規(guī)定
1. 托運貨物時應檢查托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按要求寫貨物托運書,明確是否保險,是否填寫聲明價值,并由托運人接貨人雙方簽字或蓋章。
2. 托運人對托運書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3. 托運政府限制運輸及需要向公安,檢疫等政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的貨物,應隨附有效證明。
4. 運輸條件不同或性質相互對立的貨物,應分別辦理托運手續(xù)。
5. 貨物包裝應適合航空運輸?shù)囊?,嚴禁用草袋包裝和草繩捆扎。
特殊物品運輸
1、活體動植物(或動植物制品)----需動植物檢疫站頒發(fā)的動植物檢疫證書。注:南航急件倉不收活體動植物,應交至貨臺,由南航開單。
2、麻醉藥品----需衛(wèi)生部藥政管理局發(fā)的麻醉品運輸憑證。
3、音像制品----需省社會文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fā)的音像制品運輸傳遞證明。
4、罐裝液體、粉狀物品----需出產廠家的物品性質證明。
5、海鮮----不同地方需要不同的海鮮包裝箱。南航和白云機場分別要用其指定的專用箱,單用泡沫箱不能裝機,需外加紙箱并打包帶。
6、玻璃必須訂封閉木箱,打三角架。
7、違禁品----爆炸品(如炸藥)、壓縮氣體和液壓氣體(如煤氣)、易燃易爆液體或固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乒乓球)、毒品和感染性物品(如白粉)、放射性物品、腐蝕品(如硫酸)、磁性物品、麻醉物品、電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