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轎的制作工藝非常復雜,采用了浮雕、透雕、貼金、涂銀、朱漆等裝飾手法,精美華麗,猶如一座黃金造就的佛龕。
一說此風源起于唐代北方士族違禁偷娶活動。東漢魏晉以來,士族大姓自恃門第高貴,兒女婚事一直在小圈子內進行,恥與異姓結親。其中稱顯貴而頑固的,要推太原王氏、范陽盧氏、滎陽鄭氏、清河與博陵崔氏、隴西與趙郡李氏這七大望族。唐元稹《會真記》述張生向崔鶯鶯求婚,崔母自矜博陵望族而瞧不起對方門第,正是這種狀況的寫照。
一說此風源自北宋理學家程頤對傳統(tǒng)送嫁婚儀的改革。相傳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馬”規(guī)矩,即女方用車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過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于三個月)后,倘相處和睦,夫家便留下車子,送還其馬,叫“反(通返)馬”。如果兩人合不來,或因其他緣故導致婚姻難以維持,新娘便騎乘自家的馬返歸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從此不回夫家,準備離異。這種風氣,自先秦傳至唐宋,可見在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已嫁婦女的舉止還是有一定自由的。
程頤和其兄程顥并稱“二程”,都是理學宗師,認為婚姻當以終身夫婦才合“天理”,反對男子再娶女子再嫁。程頤晚年時,家里出了兩件事,先是甥女出嫁未幾,夫妻失和,騎馬返歸娘家;接著又是侄媳婦因丈夫暴卒,也騎著馬一去不歸,不久便改嫁他人。程頤受此刺激,一病不起,死前留下遺囑:今后程家送嫁女兒,一概不用車馬,男方須用“檐子”來迎娶,斷絕“反馬”之習;反之,程家娶親,也照此辦理,以此確保既嫁女子“從一而終”。程頤死后十多年,金兵內侵,中原騷亂,程家從洛陽遷居池陽,其后一直恪守祖訓,所生女子,出嫁時一律坐“檐子”,夫死不歸,“守節(ji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