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方,俗稱為方木,將木材根據實際加工需要鋸切成一定規(guī)格形狀的方形條木,一般用于裝修及門窗材料,結構施工中的模板支撐及屋架用材,或做各種木制家具都可以。
主要由松木、椴木、杉木等樹木加工成截面為長方形或正方形的木條。
含水率
指木材中水重占烘干木材重的百分數。木材中的水分可分兩部分,一部分存在于木材細胞胞壁內,稱為吸附水;另一部分存在于細胞腔和細胞間隙之間,稱為自由水(游離水)。當吸附水達到飽和而尚無自由水時,稱為纖維飽和點。木材的纖維飽和點因樹種而有差異,約在23~33%之間。當含水率大于纖維飽和點時,水分對木材性質的影響很小。當含水率自纖維飽和點降低時,木材的物理和力學性質隨之而變化。木材在大氣中能吸收或蒸發(fā)水分,與周圍空氣的相對濕度和溫度相適應而達到恒定的含水率,稱為平衡含水率。木材平衡含水率隨地區(qū)、季節(jié)及氣候等因素而變化,約在10~18%之間。
建筑用木材,通常以原木、板材、枋材三種型材供應。原木系指去枝、去皮后按規(guī)格加工成一定長度的木料;板材是指寬度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的型材;而枋材則為寬度不足三倍厚度的型材。
按照國家標準,根據木材的缺陷情況對各種商品木材進行了等級劃分,通常分為一、二、三、四等。結構和裝飾用木材一般選用等級較高的木材。對于承重結構用的木材,又根據《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J5—88)的規(guī)定,按照承重結構的受力要求對木材進行分級,即分為I、II、III三級,設計時應根據構件的受力種類選用適當等級的木材。例如承重木結構板材的選用,根據其承載特點,一般I級材用于受拉或受彎構件;II級材用于受彎或受壓彎的構件;III級材用于受壓構件及次要受彎構件。
建筑室內采用木條線裝飾,可增添古樸、高雅、親切的美感。木線條主要用作建筑物室內的墻腰裝飾、墻面洞口裝飾線、護壁板和勒腳的壓條飾線、門框裝飾線、頂棚裝飾角線、樓梯欄桿的扶手、墻壁掛畫條、鏡框線以及高線建筑的門窗和家具等的鑲邊、貼附組花材料。特別是在我國的園林建筑和宮殿式古建筑的修建工程中,木線條是一種必不可缺的裝飾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