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新廢銅的方法取決于其化學(xué)成分和它與其他材料的結(jié)合程度,簡單的方法是內(nèi)部回收,這是鑄造過程中較普遍的做法,僅需重熔和重新澆鑄。直接回收利用有如下優(yōu)點:維持著所添加的合金元素(比如鋅或錫)量。假如將其送入熔爐,則合金元素將會有所損失。降低了去除合金元素的成本。如果金屬銅在熔爐里進(jìn)行重新處理,則必需要去除合金元素。
對于廢銅管和沒有涂層的銅線也用類似的處理方法。
第八類、2號銅米
1.一級:主要包含無合金材料的廢電纜銅米。
a) 含銅量為99%,不含其它非金屬和絕緣物。
b) 金屬材料雜物,的限制量如下:鋁0.05%、鎳0.05%、鐵0.05%、錫0.25%、銻0.01%
2.二級:通常指的是用2號無合金廢電纜,制作加工出來的銅米。
a) 含銅量為97%。
b) 金屬雜物鋁含量不能超過0.5%。
c) 其它金屬或絕緣等雜物均不能超過1%。
第九類、薄銅板
1.無任何摻雜的無合金的廢薄銅板。
2.含銅量為93%,含量87%。
3.包含用薄銅板制作的流水槽、落水管、銅壺、熱水器及類似產(chǎn)品的廢銅。
4.不能包括:燒過的細(xì)銅線、覆銅件、電鍍板、磨屑料、未完全燒過的電線、散熱器、冰箱零件、印刷電路板、篩網(wǎng)等等。
5.含焊錫過頭的廢銅、黃銅和青銅、過多的油、鐵和非金屬材料、灰渣泥土。
第十九類、黃銅雜料邊角
1.包括全新的無鉛黃銅片或在板上切割的邊角料,不含雜質(zhì)雜物。
2.沖壓下小于6毫米的廢碎料,不得超過10%。
3.在這當(dāng)中不能夠包含門氏鋅銅合金和海軍黃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