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對象是所有對社會出具公正數據的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及其它各類實驗室;如各種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站、環(huán)境檢測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等。
2001年國家頒布了《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評審準則(試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實施同時廢止原評審準則JJG1021-90。計量認證所遵循的評價體系:《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同時補充了中國計量法制管理的規(guī)定內容。
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是法制計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對檢測機構來說,就是檢測機構進入檢測服務市場的強制性核準制度,即:具備計量認證資質、取得計量認證法定地位的機構,才能為社會提供檢測服務。
對檢測機構的認證是嚴格按照省或國家計量認證工作程序規(guī)定進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主要步驟:
1、向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提交計量認證申請資料(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
2、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對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3、通過書面審查,依據計量認證的評審準則,由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安排委托技術評審組進行現場核查性評審;
4、通過現場評審,符合準則要求的檢測機構,由省或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核發(fā)計量認證證書、計量認證機構印章,并上互聯(lián)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