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的申請條件:
1、在申請銀行開戶;
2、具備履行擔保項下合約的能力;
3、項目符合國家規(guī)定;
4、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證金或反擔保。
銀行保函的內容根據(jù)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基本欄目
包括:保函的編號,開立日期,各當事人的名稱、地址,有關交易或項目的名稱,有關合同或標書的編號和訂約或簽發(fā)日期等。
責任條款
即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保函中承諾的責任條款,這是構成銀行保函的主體。
保證金額
是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所承擔責任的金額,可以是一個具體的金額,也可以是合同有關金額的某個百分率。如果擔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減免責任,則必須作出具體說明。
有效期
即遲的索賠日期,或稱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個具體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為或某一事件發(fā)生后的一個時期到期。例如:在交貨后三個月或六個月、工程結束后30天等。
索賠方式
即索賠條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況下可向開立保函的銀行提出索賠。對此,國際上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法:一種是無條件的或稱“見索賠償”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另一種是有條件的保函(Accessary guarantee).索賠形式一般為見索即賠。
投標保函,一般是指銀行投標保函,指在投標時,由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交的,一般是和投標文件一起提交,由銀行信用擔保,保證投標人不提前撤回投標、中標后及時簽定合同及繳納履約保證金、不擅自修改條款、及不得提高中標價格等等的銀行承諾函。
由于辦理投標保函時要求辦理人在該銀行有長期、固定的存款,所以銀行并沒有承擔資金風險。但這種方式并沒有解決企業(yè)資金占用的問題,于是,在銀行存有長期固定存款的擔保公司,可以為企業(yè)代為辦理投標保函。即降低了銀行的風險,也降低了投標企業(yè)的資金占用壓力,擔保公司也可以獲取相應的辦理費用作為回報。如果發(fā)生違約事件后,銀行、擔保公司會通過法律手段向違約人進行追討,這樣也加大了違約的成本,降低了違約出現(xiàn)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