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chǎn)生活經(jīng)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在職情況收入的一種證明。什么情況下需要開在職證明: 1、考試,有的考試明確要求需要提交在職證明(如公務員考試,一級建筑師,中級會計師,助理工程師等),沒要求則不需要。 2、辦理貸款或信用卡之類的。 3、孩子留學。 4、出國簽證。 4、其他情形下需要證明非下崗職工身份時。
工作證明用途 1、申請簽證使用 2、申請信用卡/貸款使用 3、就業(yè)考試、資格考試 4、職稱評定 5、申請生育險報銷
在職證明要有公司的信箋(或者公司的信箋紙,在職證明要在行中間,字體要稍大。 上崗證的目的不同,決定了內(nèi)容也不同。一方面,正規(guī)的公司人事部門會有正式的工作證明表格,可以直接填寫。內(nèi)容主要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證號、起始時間、職務等。 有的還需要寫工資,比如辦卡,貸款等業(yè)務。正文寫完后,下面留一個空行,這行前面留兩個空格,寫上“特此證明”,簽名蓋章OK。
在工作證明中,應該寫明證明人所在公司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和主要業(yè)務范圍等信息。這些信息可以讓證明人在需要的時候,向相關部門或機構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