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鄭州瀝青攤鋪及碾壓
1、瀝青混凝土所用粗細集,填料以及瀝青均應符合合同技術規(guī)范要求。
2、要檢查側石排砌情況,位置高程不符要求應糾正,如有擾動或損壞須及時更換,保證在攤鋪碾壓時,不被擠壓、移動。
3、進行水平測量,并標出攤鋪層的設計標攤鋪機的可用人工攤鋪和自動找平基線。
4、攤鋪時,瀝青混合料必須緩慢、均勻、連續(xù)不間斷地攤鋪。不得隨意變換速度或中途停頓。攤鋪機螺旋送料器中的混合料的高度保持不低于送料器高度的2/3。并保證在攤鋪機全寬度斷面上不發(fā)生離析。
5、混合料的攤鋪用攤鋪機進行,以參考線控制鋪筑層標高。
6、上下兩層之間的橫向接縫應錯開50cm以上?!?strong style="white-space: normal;">鄭州瀝青攤鋪及碾壓
7、在機械不能攤鋪及整修的地方,在征得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整修。
8、在施工安排時,當氣溫低于10℃時不安排瀝青混合料攤鋪作業(yè)。
9、一旦瀝青混合料攤鋪整平,并對不規(guī)則的表面修整后,立即對其進行均勻的壓實。
10、初壓在混合料攤鋪后較高溫度下進行,瀝青混合料不應低于120℃,不得產(chǎn)生推移、發(fā)裂。
采用雙鋼輪振動壓路機碾壓,碾壓時將驅動輪面向攤鋪機,碾壓路線及碾壓方向不得突然改變,初壓兩遍。
11、復壓要緊接在初壓后進行,瀝青混合料不得低于90℃,復壓用三輪壓路機,配合使用,復壓遍數(shù)為4~6遍至穩(wěn)定無顯著輪跡為準?!?strong style="white-space: normal;">鄭州瀝青攤鋪及碾壓
4、終壓要緊接在復壓后進行,瀝青混合料不得低于70℃,采用輪胎壓路機碾壓2~4遍,并無輪跡,路面壓實成型的終了溫度符合規(guī)范要求。
12、碾壓從外側開始并在縱向平行于道路中線進行,雙輪壓路機每次重疊30cm,三輪每次重疊為后輪寬的一半,逐步向內側碾壓過去,用梯隊法或接著先鋪好的車道攤鋪時,應先壓縱縫,然后進行常規(guī)碾壓,在有超高的彎道上,碾壓應采用縱向行程平行于中線重疊的辦法,由低邊向高邊進行。碾壓時壓路機應勻速行駛,不得在新鋪混合料上或未碾壓成型并未冷卻的路段上停留,轉彎或急剎車。施工檢驗人員在碾壓過程中,使用核子密度儀來檢測密實度,以保證獲得要求的小壓實度,開始碾壓時的溫度控制在不低于120℃,碾壓終了溫度控制在不低于70℃,初壓、復壓、終壓三種不同壓實段落接茬設在不同的斷面上,橫向錯開1m以上。——鄭州瀝青攤鋪及碾壓
13、為防止壓路機碾壓過程中瀝青混合料沾輪現(xiàn)象發(fā)生,可向碾壓輪灑少量水、混有極少量洗滌劑的水或其他認可的材料,把碾輪適當保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