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公布實施以來,只是在1981年1月1日進行過一次修改,但在2020年制定了新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舊的《婚姻法》也同時廢止。《民法典》在原《婚姻法》的基礎上更關注社會民生訴求,解決人民的實際問題,回應了時代的呼聲和人民關注的社會生活熱點,貫徹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結婚、離婚、家庭關系、收養(yǎng)方面都做出了符合時代變化的調整,進一步保護了廣大人民的合法權益,提高了中國社會主義法治治理水平
婚姻問題大致可以分為婚外戀、精神出軌、家庭暴力、性格缺陷、人格障礙、婆媳關系、平淡婚姻、人際交往、文化差異等等。據(jù)有關方面的調查統(tǒng)計數(shù)字表明,有75%的婚姻家庭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有15%的家庭處于瀕臨破碎的邊緣或已經(jīng)離婚,只有不到10%的家庭相對和諧,這個數(shù)字充分表明現(xiàn)代家庭的婚姻質量不容樂觀.
不良后果
婚姻問題經(jīng)長期演化,終會導致離婚,這會使孩子與父母漸行漸遠,這對子女的成長是為不利的;在這個社會中,夫妻離婚后女性想再婚就會很麻煩,她們大多數(shù)人的生活將成為問題。離婚后,由于不能得到穩(wěn)定的生活,也會對社會造成危害。
溝通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夫妻之間需要開誠布公地談一談,表達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要注意,談話應以尊重和理解為前提,避免指責和攻擊。同時,也要善于聆聽對方的意見,了解對方的感受。通過良好的溝通,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彼此,消除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