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對我們的生活環(huán)境具有廣泛地侵蝕作用,對于建筑垃圾如果實行長期不管的態(tài)度,那么對于城市環(huán)境衛(wèi)生,居住生活條件,土地質量評估等都有惡劣影響。首先大量的土地堆放建筑垃圾后,會降低土壤的質量,降低土壤的生產能力;建筑垃圾堆放于空氣中,影響空氣質量,一些粉塵顆粒會懸浮于空氣中,有害人體健康;建筑垃圾在堆放過程中,長期的堆積是建筑垃圾的有害物質滲入到地下水域,污染水環(huán)境;如果建筑垃圾在城市中堆放的話,對城市環(huán)境,美觀度都不利;建筑垃圾的堆放可能存在某些隱患,隨時可能會發(fā)生一些事故。
政府要為建筑垃圾處理提供資金保障。建筑垃圾廢料不是商品,本身是沒有價值的,只有經過加工處理再利用后才會產生新的價值。在建筑垃圾的回收處理利用過程中,常常使處理單位無利潤可圖,缺少了積極性,直接影響利用工作的進行,因此必須由政府通過某種渠道在利用過程中給予經濟補助。
建立健全合理的政策法規(guī)。近些年來,我國對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重要性雖已有清醒認識,但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國家還沒有建立完善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條例,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規(guī)定建筑垃圾必須進行分類收集和存放的條款還不完善。所以,應出臺相關政策法規(guī),實行有效地獎懲制度。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產生和排出數量也在快速增長。人們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時,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帶來的煩惱,其中建筑垃圾就占有相當大的比例,約占垃圾總量的30%~40%,因此如何處理和利用越來越多的建筑垃圾,已經成為各級政府部門和建筑垃圾處理單位所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