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種類是越來越多,抵押貸款也是大家常用的貸款方式,抵押貸款的渠道怎樣選擇,
在選擇的時候小伙伴就會非常的糾結,我們都知道在辦理抵押貸款的時候可以去銀行辦理也可以去金融機構辦理,
但是很多時候我們很多人自己去是很難辦理下來的。每家銀行的要求不一樣。條件不一樣。
對于有抵押物的客戶,如能提供房產抵押或土地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
(1)房屋產權人年齡在60周歲以下;
(2)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3)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首付款發(fā)票或者全額付清房款的收據(jù);
(4)能夠提供所購房屋權屬(包括商品房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5)以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住房且所購住房全部用于自住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
(6)在當?shù)毓e金中心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并在申請時處于繳存狀態(tài)中;
(7)已取得當?shù)胤康禺a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房地產經營項目登記備案證明》;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xiàn)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fā)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民間借貸關系的存在,由出借人舉證證明
出借人應提供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其他證據(jù)。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債權憑證上沒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稱時,一般可推定其與債務人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載明債權人姓名或名稱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過簡單否認的形式,而必須采用有事實依據(jù)的抗辯形式。
原告僅依據(jù)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zhí)峁┳C據(jù)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jù)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經審查現(xiàn)有證據(jù)無法確認借貸行為、借貸金額、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實,人民法院對其主張的事實不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