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種類 一.跟單信用證(DOCUMENTARY CREDIT):是憑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jù)付款的信用證。國際貿易結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證絕大部分是跟單信用證。 二.光票信用證:是憑不附帶單據(jù)的匯票付款的信用證。 三.可撤銷信用證(REVOCABLE CREDIT):是指開證行對所開信用證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權隨時撤銷的信用證。 四.不可撤銷信用證(IRREVOCABLE CREDIT):是指信用證一經(jīng)開出,在有效期內,非經(jīng)信用證各有關當事人的同意,開證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銷的信用證。此種信用證在國際貿易中使用多。 五.保兌信用證(CONFIRMED CREDIT):是指經(jīng)開證行以外的另一家銀行加具保兌的信用證。保兌信用證主要是受益人(出口商)對開證銀行的資信不了解,對開證銀行的國家政局、外匯管制過于擔心,怕收不回貨款而要求加具保兌的要求,從而使貨款的回收得到了雙重保障。 六.即期信用證:是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匯票和單據(jù)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
信用證特點 信用證結算方式的特點是: 一.開證行負付款責任; 二.信用證是一項獨立文件,不依附于貿易合同; 三.信用證業(yè)務只是處理單據(jù),而與貨物無關。 四.信用證按照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的原則。
對于信用證中的“軟條款”。 出口商能辦到的要盡早處理,不能辦到的,務必要通知開證申請人及時修改。對于自己無法把握的可能性,而且不能承受該結果的,斷然拒絕,絕不能糾結。警惕“軟條款陷阱”。
偽造保兌 所謂"偽造信用證詐騙",是指進口商在提供假信用證的基礎上,為獲得出口方的信任,蓄意偽造國際大銀行的保兌函,以達到騙取賣方大宗出口貨物的目的。 例如: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由印尼雅加達亞歐美銀行發(fā)出的要求紐約瑞士聯(lián)合銀行保兌的電開信用證,金額為600萬美元,受益人為廣東某外貿公司,出口貨物是200萬條干蛇皮,但查銀行年鑒,沒有該開證行的資料,稍后,又收到蘇黎世瑞士聯(lián)合銀行的保兌函,但其兩個簽字中,僅有一個相似,另一個無法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