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的優(yōu)點之一是具有較高的性和可靠性。因為承兌匯票是由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gòu)承兌的,具有更高的信用度和可信度。同時,承兌匯票的支付日期是提前確定的,這也使得受益人能夠更好地規(guī)劃資金流動,提高資金利用率。此外,承兌匯票的流通性也很高,受益人可以將匯票出售給其他人,從而獲取更加靈活的資金運作方式。 另外,承兌匯票還具有一定的貸款作用。出票人可以將匯票作為抵押品向銀行申請貸款,從而獲得更多的資金支持。銀行通常會將承兌匯票視為具有一定信用價值的資產(chǎn),因此可以通過承兌匯票來獲得更優(yōu)惠的貸款利率和更高的貸款額度。
出票人簽發(fā)匯票并交付給收款人,收款人向匯票上記載的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應承擔付款義務。這是因為付款人與出票人在出票之前雙方之間存在資金關系,出票人在付款人處有一定金額的款項,或者付款人對出票人負有債務。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進行付款。為了使付款人做好付款的準備,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要由付款人作出意思表示。付款人一旦承兌,該付款人則成為承兌人,就負有無條件付款的義務。相反,如果付款人不同意承兌,不在匯票上簽章,那么則不產(chǎn)生票據(jù)責任。付款人不同意承兌,并不對收款人承擔責任,只是對出票人違反約定義務;形成違約,從而對出票人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是票據(jù)責任。收款人因付款人不同意承兌,也不能要求付款人承擔責任,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承兌匯票是指付款人(出票人)向收款人(持票人)開出的一種書面承諾,保證在匯票到期日付款。承兌匯票的承兌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gòu)對匯票的付款責任進行確認,使持票人能夠得到保障。 承兌匯票的承兌過程如下: 1.持票人將匯票提交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gòu)進行承兌。 2.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gòu)對匯票進行審核,確認匯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gòu)對承兌人的信用進行評估,確定是否承兌。 4.如果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gòu)決定承兌,就會在匯票上簽字并蓋章,表示對匯票的付款責任進行確認。 5.承兌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gòu)會將承兌匯票退還給持票人。
簽發(fā)承兌匯票的必須記載事項: 1、表明“商業(yè)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簽章。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jù)法》規(guī)定,付款人承兌匯票的,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并簽章;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應當在承兌時記載付款日期。